2014年3月13日 星期四

執業以來一直都在思考,科技界有電腦、行動裝置、雲端技術等逐步進展的時代,律師業能否循序跟上腳步,在當前困難的執業客觀環境下,藉助科技增強業務能力,降低運營事務所的門檻。
在台灣,可能只有大所能有e化營運的系統,許多同道受限經費,可能無法受惠數據時代帶來的好處,公會能否在這部分作點什麼事呢?
我的競選政見之一:「律師運營e化與雲端系統、判決數位化分析研究,並研擬執業標準作業流程與表單,增強會員業務拓展及管理能力。」正是這個理念而來。
我們期勉除了「環境論」以外,是否也在「工具論」部分加強,為律師行業的困境找尋一些出路。

以下的這篇文章,或許能給我們一些啟發!

http://mp.weixin.qq.com/s?__biz=MjM5MDA2MTEwMA%3D%3D&mid=200089997&idx=1&sn=0a598ecf76f7a438f1c7e3a53528805e&scene=4#r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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